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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

民法典总则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

  • 字数: 520
  • 出版社: 中国法制
  • 作者: 编者:刘召成|责编:刘晓霞//王彤
  • 商品条码: 9787521610727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637
  • 出版年份: 2020
  • 印次: 1
定价:¥120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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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民法典总则编释论(条 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 )》逐条释评民法典总则编 ,下设【本章概要】【条文 主旨】【本条来源】【立法 演变】【条文释义】【法条 关联】【案例评议】七个基 本栏目,对于理论学习和实 务操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调整对象】 第三条【不得侵犯民事权益】 第四条【平等原则】 第五条【意思自治原则】 第六条【公平原则】 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九条【绿色原则】 第十条【民法法源顺序】 第十一条【特别法优先】 第十二条【民法的地域效力】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四条【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条【出生和死亡时间的认定】 第十六条【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七条【成年时间】 第十八条【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八周岁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行为能力的宣告与恢复】 第二十五条【住所】 第二节监护 第二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民事行为能力欠缺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遗嘱监护】 第三十条【监护人的协议确定】 第三十一条【指定监护】 第三十二条【单位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协商监护】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护权的履行原则】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重新指定】 第三十七条【法定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撤销而免除】 第三十八条【父母或子女的监护人资格的恢复】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终止】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宣告失踪】 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时间的起算】 第四十二条【财产代管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第四十五条【宣告失踪的撤销】 ……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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