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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新型民事法律责任规则研究

人工智能时代新型民事法律责任规则研究

  • 字数: 240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
  • 作者: 董彪|责编:魏星//隋晓雯
  • 商品条码: 978756207153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45
  • 出版年份: 2021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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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任何时代的技术革命都 无法与人工智能时代的技 术革命相比拟。以往的技 术革命增强了人类征服大 自然的能力,在主体与客 体二元区分的框架中不断 强化人类中心主义。人工 智能技术革命模糊了主体 与客体的界限,二元区分 框架被解构,人类中心主 义遭遇现实挑战。智能机 器(人)的出现使得思维 、意识甚至情感、灵性不 再专属于人类,人造物具 有了人的属性,关于人的 本质的思考再次成为必要 。更为严峻的是,智能主 体多元化是否会改变甚至 颠覆当下对现实世界的控 制权结构?人类能否以及 如何与智能机器(人)和 谐相处?“奇点”是否会来临 ?人类是否会被智能机器 (人)替代或奴役?人工 智能技术革命将人类置于 生死攸关的十字路口,当 下的选择关乎未来人类社 会的命运和走向。法律学 人不应也不能在这一选择 过程中缺位,思考法律与 科技、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则设 计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 使命。
作者简介
董彪,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博士后。《商法研究》丛书副主编、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民商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主持 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中国行为法学会部级项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委托项目、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委托项目等。出版学术专著《保险法判例新解》、《城市更新中限制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处理》等。参与编写《商法研究》(副主编)、《商法条文?案例?说理》(副主编)、《民商法学论文精粹》(副主编)、《公司法学配套教学案例分析》、《物权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等教材或论文集多部。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人工智能基础理论 第一节 人工智能发展简史 一、准备期:图灵机时代 二、唯理主义符号化逻辑学派主导时期:探索一般思维规律 三、经验主义主导时期:知识工程的开发与利用 四、飞速发展期:多元范式 第二节 人工智能技术的主要应用场景 一、智能驾驶 二、智能投资顾问 三、智能创作 四、智能诊疗 五、智能家居 六、法律人工智能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时代风险的特征及规制路径 一、人工智能时代风险的特征 二、人工智能时代风险规制的路径 三、人工智能时代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政策与法律变革 第二章 人工智能时代民事法律责任规则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智能形态领域的基本范畴 一、智能 二、人工智能 三、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 第二节 智能性质领域的基本范畴 一、不确定性 二、自主性 三、意向性 第三章 人工智能时代民事法律责任规则设计的理论预设 第一节 未来图景的理论预设 一、人工智能威胁论 二、人工智能福音论 三、存在升级与奇点 第二节 自我意识觉醒的理论预设 一、人工智能自我意识觉醒的可能性 二、人工智能自我意识觉醒的后果 第三节 关系场景的理论预设 一、强人工智能关系场景预设: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 二、弱人工智能关系场景预设:立足现实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 人工智能时代新型民事法律责任一般规则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的民事责任主体 一、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 二、智能机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主体资格 第二节 人工智能时代民事法律责任的形态 一、侧重物之属性的责任形态:客体定位下的解释论视角 二、侧重人之属性的责任形态:主体定位下的立法论视角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时代的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 二、描述性因果关系向创构性因果关系转变 三、因果关系的新型规则 第四节 人工智能时代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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