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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注释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注释本

  • 字数: 156
  • 出版社: 法律
  • 作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 商品条码: 9787519763305
  • 版次: 2
  • 开本: 32开
  • 页数: 153
  • 出版年份: 2022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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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共6章,本法共分为94条。 2013年和201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各经过一次小修,但每次修订仅修改了1条: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修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这一规定取消了2001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所规定的30日审核期限,是在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纳税登记采取的简政放权措施。这一规定不仅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也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推进税务机关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修改为“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取消了我国传统的减免税审批制。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的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对所出版的每一种图书都精心编辑,严格审校,力求精益求精,所出版的图书得到社会各届人士的好评与认可。
目录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法律适用   第四条 纳税人   第五条 税务主管   第六条 信息   第七条 税务宣传与咨询   第八条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第九条 税务机关与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税务机关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职责及相互关系   第十二条 回避   第十三条 检举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 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账户账号   第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件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账簿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发票   第二十二条 发票的印制   第二十三条 税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 资料保管  第三节 纳税申报   第二十五条 申报   第二十六条 申报方式   第二十七条 延期申报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二十八条 依法征税   第二十九条 税款征收权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一条 缴纳与解缴期限   第三十二条 滞纳税款   第三十三条 减免税   第三十四条 完税凭证   第三十五条 核定税额   第三十六条 合理调整   第三十七条 税务扣押   第三十八条 限期缴纳、纳税担保与税收保全   第三十九条 税务赔偿   第四十条 强制执行措施   第四十一条 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权力的行使   第四十二条 措施的依法采取   第四十三条 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阻止出境   第四十五条 税收优先   第四十六条 欠税情况   第四十七条 扣押收据与查封清单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的合并与分立   第四十九条 财产处分报告   第五十条 代位权与撤销权   第五十一条 税款退还   第五十二条 税款的未缴或者少缴   第五十三条 税款的入库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四条 税务检查的范围   第五十五条 税务检查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十六条 接受税务检查   第五十七条 税务调查   第五十八条 情况和资料处置   第五十九条 出示证件与通知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纳税人的一般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迟延办理纳税申报和迟延报送纳税资料   第六十三条 偷税   第六十四条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与不进行纳税申报等   第六十五条 欠税且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骗取出口退税款   第六十七条 抗税   第六十八条 逾期缴纳者的责任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第七十条 阻挠税务检查   第七十一条 非法印制发票   第七十二条 收缴发票与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七十三条 金融机构拒绝税务检查   第七十四条 税务所决定的行政罚款额   第七十五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   第七十六条 擅改征税范围和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任   第七十七条 涉嫌税务犯罪   第七十八条 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查封、扣押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者的责任   第八十条 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相勾结的违法与犯罪   第八十一条 受贿或索贿   第八十二条 税务人员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   第八十三条 提前征收、延缓征收与摊派税款   第八十四条 违法的税收决定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回避   第八十六条 未被发现的应受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   第八十七条 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争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代办税务事宜   第九十条 立法委任   第九十一条 国际条约优先   第九十二条 不同规定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三条 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 施行日期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2.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3.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7.24修正)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7.24修正)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9.7.24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11.5) 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最常用表格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3.纳税人税(费)种登记表 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5.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 6.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8.某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 9.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0.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时随附的企业会计报表) 11.利润表(纳税申报时随附的企业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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